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辖地2300余亩。校园湖光柳影,芳草绿树,翩翩学者,蔚为大观,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实乃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西南财经大学于2002年成为全国首批30所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现统称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项目培养院校之一。2005年EMBA项目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合格评估。西部商学院作为培养单位,至今已累计培养EMBA毕业生2400余人。我院EMBA项目是中西部唯一获得EQUIS国际商学院认证和中国高质量MBA教育最高等级认证,具有“双认证”的高级管理人员培养项目,办学特色和培养质量受到了国内外权威认证体系的认可。EMBA项目以“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为宗旨,打造集创新意识、社会责任、资源整合为一体的前沿教育模式,充分发挥“西部智库”的作用,助推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一、培养目标
秉承“融汇中外管理智慧,立足本土实践,助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办学使命,着力培养掌握前沿管理知识,具有深远国际视野,把握机遇勇于创新,纵览全局引领发展,拥有良好商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级管理者和企业家。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1. 西部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 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4.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学习内容及方式
EMBA学生将接受多维度的课程学习,包括管理类核心课程(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公司治理等),金融模块(企业家的金融思维、投融资管理、证券投资与财富管理等),创新创业模块(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与企业变革、人工智能与金融科技等),社会责任模块(全球责任、商业伦理等);同时配合丰富多样的素质提升培养(体质提升、美育熏陶、劳动实践等)以及独具特色的综合实践探究(案例撰写、专家讲座、企业参访等),以构建EMBA项目“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注: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将结合当年研究生院下达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
培养采用丰富的教学方式,运用研讨式授课,案例教学,移动课堂,企业参访,名师讲座,公益论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教学内容,确保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四、招生说明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 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须核对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如招生部门或认证中心经查询证件不属实,即取消参考、入学资格,已入校学生取消学籍。
2. 学制年限
学制两年(课程学习 1.5年,撰写学位论文 0.5年),最多不超过4年。
3. 授课类型
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时间为4天(两个工作日连周末两日)
注:网上报名时授课校区均为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请广大考生谨慎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人数 | 考试科目 |
125100工商管理 01(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 | 78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204英语二 |
专业代码:125100(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1(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
5. 学费:
19.8万元/人
6. 分数线:
根据当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划线为准。
7. 毕业授位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非全日制)教育培养所规定的总学分为46学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由学校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Ø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Ø 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Ø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Ø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将通过网上进行或现场进行,届时将根据防疫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确认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材料要求如下
Ø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Ø 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1. 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 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1.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 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6.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
十一、其他
1.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 本章程内容如遇与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文件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文件为准。
(内容来自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