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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代码125601)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下称MEM中心)现公布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 A类复试线:总分不低于178分,且单科英语不低于44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88分,仅适用于已参加2022年提前面试并获得“条件录取”或“条件录取递补”的考生。符合A类复试线入围“条件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入围“条件录取递补”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

2. B类复试线:总分不低于215分,且单科英语不低于65分、管理类综合能力不低于130分,适用于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MEM的考生。符合B类复试线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

二、录取办法

1. A线入围复试的“条件录取”考生:政治考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

2. A线入围复试的“条件录取递补”考生:政治考试合格,在“1”的剩余名额内依据综合成绩排名,进入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 初始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

3. B线入围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面试、政治考试合格,在总剩余名额内,与其他获得“条件录取递补”资格考生一起,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竞争进入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 初始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

三、完成诚信承诺书知情确认并缴纳复试费

在3月20日13:30前,B线入围复试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nd)确认参加复试考核,完成考生诚信承诺书知情确认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四、政治考试

1. 考试要求:A线和B线入围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政治考试,考生须独立完成答题,抄袭或被抄袭者一经发现均按不合格处理。

2. 考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开卷考试形式。

3. 考试日期:2023年3月25日9:00-11: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卷的考生按成绩不合格处理。

4. 考试安排:

清华MEM中心会提前将考试链接、《政治考试答题纸》模板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考生。复试考生在考试时间内点击考试链接查看题目、使用《政治考试答题纸》答题。考试结束前,考生须将考卷生成PDF文件,分别通过考试链接和邮件提交。答卷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初试9位报名号-姓名-政治”。接收答卷邮箱地址:thumem@tsinghua.edu.cn

5. 考试预演:请所有入围复试考生根据邮件和微信通知提示,在3月18日9:00-9:15按照以上正式考试步骤进行政治考试预演。

五、复试面试

1. 考生范围:复试面试针对所有B线入围复试考生。

2. 考生个人材料准备

1)统考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所用前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报考学位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获得的,需准备《国外学位认证书》;

4)报考所用前置学历/学位成绩单原件;

5)《复试面试个人信息表》(PDF文件)及面试用《面试申请报告》(PPT)文件,模板通过邮件获得。

  • 以上材料电子版须于2023年3月20日13:3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进行提交。

  • 《国外学位认证书》、前置学历/学位成绩单原件现场资格审核后,收取不退回。

3. 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4. 面试时间:3月24日

上午时间段考生8:10,下午时间段考生13:10,携带所有个人材料原件(除第5项)至清华大学舜德楼北511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考场,候场面试。个人具体面试时间段通过邮件获知。

5. 面试流程:

1)考生进入考场后通过PPT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为5分钟左右。

2)自我介绍后,面试专家就考生相关背景、经历、相关专业知识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

6. 复试工作动员会

MEM中心将于3月18日9:30安排复试工作动员会,会议具体信息会提前通过邮件和微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准时参加。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复试考生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