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一)普通计划
类别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专业学位 | 125200 公共管理 | 174 | 43 | 86 |
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yjs.cqust.edu.cn/)。
复试时间:3月21日左右开始,4月30日前结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须知》将另行在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公布(http://yjs.cqust.edu.cn)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科目:914思想政治理论
专业测试采用线上口试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大纲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专业测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15分钟左右。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英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同时注重考生身心健康的考核。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从事相关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复试过程中,由于网络、设备等故障导致复试中断或语音不清晰等情况,经考生或面试组提出,学校将确保有效复试时间满足规定要求。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将如下材料拍照图片通过线上上传。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yjs.cqust.edu.cn/info/1092/1637.htm);
(7)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系统候考区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具体体检安排及流程另行通知。不体检、不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不体检、不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二)拟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最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三)公示
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yjs.cqust.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在最大限度调剂校外合格生源后,仍不足额的情况下,可接受第一志愿考生的破格复试申请。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方能参加复试。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进行破格复试。
九、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