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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管学院2023年MPA复试细则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名额

目前学校下达的2023年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为300人。

2.复试分数线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25200)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1日、2日。

复试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及公共管理学院

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31日上午(08:30-11:00);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

2.复试笔试: 时间:3月31日下午(13:30—17:20);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

3.综合面试: 时间:4月1、2日;地点:公共管理学院;

4.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务必提前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cpa.cqu.edu.cn/)上查看分组名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7)《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1材料审核内容:

(1)审核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军人证)信息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并核对身份证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2)审核考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核对两证书号码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3)审核考生是否满足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满 3 年;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 5 年;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满 2 年。

1.2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3资格审查通过标准:

(1)身份信息与报考信息相符;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证书号码与报名信息相符;

(3)考生满足MPA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复试费为150元/生。除此之外,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收费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

收费方式: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


3. 复试考核

3.1复试笔试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闭卷;100分钟)

时间:3月31日下午13:30—15:10   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见分组名单)

(2)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闭卷;100分钟)

时间:3月31日下午15:40—17:20   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见分组名单)


3.2 复试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4月1、2日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见分组名单)

专家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予考核结论。

(2)综合面试(满分100)

时间:4月1、2日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见分组名单)

专家组与考生面谈,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

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3同等学力等加试:(100分钟/科,每科满分100)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一《公共管理学》;科目二《公共政策学》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修订版)张成福,党秀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管理学》(第二版)陈振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政策学》(第二版)宁骚,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政策学》严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注:笔试考试均为闭卷!须自带书写工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

       (3)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

(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排序规则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同分排序规则:综合成绩同分,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再同分,按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再同分,按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以上成绩再同分,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录取流程

 复试通过者,根据招生计划数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为拟录取考生;

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并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4.合格要求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加试科目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者。


5.录取规则

复试通过的考生,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公示渠道及时间节点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3月31日12:30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

复试成绩于综合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示。

2、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