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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西研招〔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MPA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科学性原则

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提高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职责包括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流行疾病防控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应急情况处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复试小组

招生复试小组在公共管理专业领域在职教师中遴选组成,并报学校批准。招生复试小组在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由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复试过程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基本规范以及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复试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具体工作参照《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执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报考本校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75分(其中英语不低于44分,管理综合不低于88分)。

(二)复试名单公示

复试前,复试名单将公布在国家治理学院网页。网址:http://gjzl.swu.edu.cn/ 或http://mpa.swu.edu.cn/

(三)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考生根据随机抽签的分组,在通知的时间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进入系统。

2.复试方式:我校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将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3.学信网平台测试时间:通过学生预留在研招系统的电话或邮箱进行通知,所有考生收到后请及时回复。

4.复试前考生培训:学院将对网络复试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说明,摸底困难考生,提供相关协助。正式复试前一天对复试考生进行操作培训、模拟演练。

5.复试前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已在学院官网(http://gjzl.swu.edu.cn/)公布。

说明: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组织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审核。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者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在线网络复试考核时长不低于2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与专业考核、外语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考核。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由考生在题库随机抽题,现场回答,占复试成绩的40%。

2.外语口语测试。在面试现场,通过口语考察学生对外语听说能力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特长、思想道德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4.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40%+综合能力面试×5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学院邮箱mpa3213@126.com(文件与邮件名:姓名+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复试费用

每位考生复试费100元,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八、复试相关材料要求

(一)为全面考查考生,所有考生必须线上提供以下材料(PDF)

1.大学学习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

3.准考证;

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学位证则无需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西南大学2023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其它证明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等。

请于2023年3月31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打包(邮件主题名为:姓名+MPA复试材料)发送至邮箱mpa3213@126.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前向学院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电子材料请扫描成PDF格式,每份电子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XXX+身份证),于3月27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打包(邮件主题名为:姓名+MPA复试加分材料)发送至邮箱mpa3213@126.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九、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过程的试题命制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二)复试过程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全部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五)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十、复试考生须知

(一)设备、网络及环境要求

复试拟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请考生需准备远程复试所需2台手机(或1台电脑、1台手机)等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我院通知要求进行在线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主机位和辅机位用不同的网络连接(如:主机位用有线宽带或WIFI,辅机位则用4G网络);建议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复试全过程。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毕业证;

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三)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考生须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安装调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复试全程要关闭手机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一台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另一台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网络要求】:请选择手机信号良好的位置进行复试,考生可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进行测速,上传、下载网速要能稳定在5 Mbps及以上。如使用WIFI网络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情况,避免过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3.审查核验。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指定复试平台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二级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学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5.过程监管。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缩屏、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复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7.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尽快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一、复试后续事宜

1.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考生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学院对学历信息有疑问、学历信息与全国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历信息与全国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将在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gjzl.swu.edu.cn/)和西南大学MPA中心网站(网址:http://mpa.sw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统一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